制度建设
为有利于我校艺体特长生的健康成长,使之能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发展特长,同时也为了规范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体育特长生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中法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郑州二中校规校纪等要求。
2、体育特长生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不得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学习,逃避文化课教师的辅导,期中期末考试各门课程均要努力达到及格以上。
3、体育特长生要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为校增光。
4、体育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体育课。
5、体育特长生必须服从教练员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6、住校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早晚不得外出就餐统一在餐厅进餐。
7、体育特长生衣着、服饰规定:在校期间男生头发不得过长、不许穿耳洞戴耳钉,不得烫发染发,不许穿奇装异服。
8、严禁体育特长生打架、斗殴、偷窃、抽烟、酗酒、夜不归寝等违法乱纪行为。
9、礼貌待人,做文明学生,见老师要主动问好,比赛时主动与对方队员握手比赛结束后集体排好队与对方队员握手,与对方教练员鞠躬并说“教练辛苦了”。
10、体育特长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体育生训练时间为(冬)下午17:00—19:00 (夏)下午17:30—19:30,要求体育特长生训练期间必须于晚上第二节晚自习前进教室上课,如遇有比赛任务等原因加练晚归情况,必须出示具有运动队教练签字的假条,否则按违纪处理。如遇运动队外出比赛情况需由教练员向学生发展中心提出备案,学生发展中心统一通知各班班主任。
11、上课期间不得无故进出校门,如需外出学习、培训必须经本人与家长共同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备案;学习期间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纪守法;学习、培训结束应立即回校学习。
12、体育特长生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二、体育特长生处罚规定
1、体育特长生因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郑州二中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处分两次或记过以上处分一次者,取消运动员资格和体育特招生资格并勒令退学。
2、体育特长生不服从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或训练不认真,不刻苦,经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1)体育特长生不按教练员要求、规定时间未到场训练或规定时间未进班上课,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请家长,第三次警告处分,第四次取消运动员资格,勒令退学。
(2)体育特长生在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中不能起带头作用,或班级体育课一学期无故旷课三节以上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长生勒令退学。
(3)对于学习不努力,训练不刻苦,道德品质又差的运动员坚决予以清退。
(4)如因为进出校门不服从门卫的管理与之发生冲突一次处以留校察看,二次勒令退学。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9日起执行。
希望所有的艺体特长生自觉遵守条例,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竞技水平,为郑州二中各项艺体工作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郑州二中政通校区学生发展中心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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