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推荐数量。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为261个。为鼓励各单位把真正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决定在国家核准数量的基础上,上浮20%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具体数额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参考各地教师队伍规模、整体教育教学情况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数量(见附件)。
(二)推荐范围。省内各类(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少年宫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在职在岗教师、校(园)长、教研员。
(三)推荐方式。各地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推荐;省直单位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人员先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人事处,由省教育厅按要求集中推荐。
(四)推荐原则。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科学的推荐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首位的原则,切实把那些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正、副职)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30%。
(五)公开推荐结果。推荐的人员须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和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按照时间安排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统一申报。
二、其他事项
(一)业绩截止时间。申报人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二)任职截止时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底。
(三)评审费标准。按照财政、发改委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每人应缴纳评审费用380元(其中评审费260元、论文鉴定费2篇120元)。
(四)报送材料与答辩。参评人员所需报送材料、讲课答辩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写,请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查询“2018年度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报送材料和讲课答辩须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诚实守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提升职称评审公信力。
(二)坚持规范推荐。用人单位要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成立相应的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开展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集体决策确定人选。相关主要业绩证书须在单位公开展示,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逐级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人社职称部门要重点核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资料。正高级评审会承办部门要按照相关评审条件,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汇总工作,重点审查各项必备的评审要件,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有涉及论文、著作的,要进行网上检索复核。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则开展评审,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全面综合评价人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真正有水平、有能力的优秀人才评选出来,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提升评审公信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在推荐、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犯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协作,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把材料关,完善职称评审业绩库,认真做好参评材料的审核和整理工作;要周密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评审过程监督与管理,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工作效率。
2018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时间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 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数额及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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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数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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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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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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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数
|
报送材料时间
|
单位
|
指标数
|
报送材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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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
30
|
11月26日下午
|
巩义市
|
2
|
11月26日上午
|
开封市
|
13
|
11月27日上午
|
兰考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洛阳市
|
22
|
11月27日上午
|
汝州市
|
2
|
11月26日上午
|
平顶山市
|
12
|
11月27日下午
|
长垣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新乡市
|
16
|
11月27日下午
|
滑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焦作市
|
11
|
11月28日上午
|
邓州市
|
2
|
11月26日上午
|
濮阳市
|
13
|
11月28日上午
|
永城市
|
2
|
11月26日上午
|
鹤壁市
|
5
|
11月28日下午
|
鹿邑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安阳市
|
13
|
11月28日下午
|
新蔡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三门峡市
|
7
|
11月29日上午
|
固始县
|
2
|
11月26日上午
|
许昌市
|
14
|
11月28日下午
|
省直单位
|
12
|
11月26日上午
|
漯河市
|
7
|
11月29日下午
|
|
|
|
南阳市
|
27
|
11月29日上午
|
|
|
|
商丘市
|
23
|
11月29日下午
|
|
|
|
周口市
|
24
|
11月30日上午
|
|
|
|
驻马店市
|
21
|
11月30日上午
|
|
|
|
信阳市
|
20
|
11月30日下午
|
|
|
|
济源市
|
3
|
11月26日上午
|
合计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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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审核地点: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联系人:人社厅杨海涛 教育厅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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