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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高一人工智能4班 李慧 文少雨
撰稿人:李慧、文少雨
推荐人:徐佳音
《历史的镜子》作者吴晗,毕业于清华大学,中国著名明史专家。曾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北京市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等职。代表作有《朱元璋传》、《明史简述》、《读史札记》、《历史的镜子》等。
《历史的镜子》是吴晗的一本历史文集,正文41篇,附录2篇,主要包括历史事件、政治研究、历史人物、社会文化等。《历史的镜子》不仅是一本历史知识读物,还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书中第四篇是《治人与法治》。关于人治与法治,历史上政治家有两种观点,一是“有治人,无治法”,主张人治。另一种观点是“有治法,无治人”,主张法治。在君主世袭制下,这两种观点都各有弱点。直到二十世纪,君主世袭制被废除,治人由民主选举产生,治法由民主制定,治人依法治国,否则将被撤换。以人治,亦以法治,治人受制于法,治法运用于治人。人治论者与法治论者至此合流。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太平盛世也均是治人依法治国的时代。汉文帝开创的文景之治,是中华文明迈入帝国时代后的第一个盛世。汉文帝所以为治人,就在于他能守法和爱民。薄昭是文帝的亲舅舅,犯法当死,文帝流涕赐死。邓通是文帝的宠臣,他在朝堂上的举止有违国家礼仪,丞相申屠嘉把他招致府中诘责,邓通叩头请罪流血不止。文帝不但不袒护他,还遣人向丞相道歉。文帝对人民的爱护,更是无微不至,劝农桑,敦孝悌,恭俭节用,与民休息,达到了海内殷富、刑罚不用的境界。治人之所以使国治,是尊绳于“以民为本”的治法。
吴晗先生在书中评论了一些历史人物,鉴证了他们影响时代的力量。其中有一篇《谈曹操》,他为曹操翻案正名。在戏剧、小说中,曹操都被塑造成“奸雄”的形象。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有忠于刘姓汉室,依据封建体制、封建道德而言,他在当时当地被称为“奸”,但从整个历史看,在此时此地的我们还要把他称为“奸雄”吗?评判历史人物的历史地位,应该看他是否推动了历史的进步。曹操统一了北方,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悲惨局面,建立了安定的社会秩序。他施行屯田制,推广稻田,改进工具,五年后“建安中仓廪充实,百姓殷足”。他兴建学校,“县满五百户,置校官”。他招集文士,奖励文艺创作,建安文学的形成,他是有诱掖奖劝的功劳的。他在政治上抑制豪强,用人唯才,不问家世,加强了统治机构的力量,他创制的中书令体制一直沿用到元朝。由此来看,曹操对当时人民有很大功绩,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他应该被称为“能臣”。当然,曹操镇压过黄巾起义,坑杀了徐州数万百姓、袁绍的八万降军,因私怨杀掉崔琰、华佗,杀死了吕伯奢一家。这些是曹操的罪过。就整体而言,曹操是一个功大于过的人。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废,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历史是一面镜子,它不仅可以照出王朝兴废,朝代更易,还可以照出当时人们的思想,社会的风俗,以及那些隐藏在外表之下的复杂人性。深读此书,你将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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