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1-03-19 03:29:59浏览:270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豫组(2004)6号)及郑组通〔2018〕4号文件精神,近期拟确定宋继东等五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2021年3月25日前向所在党支部或校党委反映。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党支部:宋继东 第二党支部:谢爱萍
第三党支部:李学文、陈学军、王振南
校党委电话:68978228,邮箱:zz2zdj@126.com。
中共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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